2019—2020學年獎助學金評選和評優(yōu)工作從9月14日開始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1.國家獎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44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169人。
(3)國家助學金分為三檔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2020級新生可以參評,分兩個學期進行發(fā)放。
2.學校獎學金
(1)特等獎學金:5000元/人,28人,每專業(yè)1人。
(2)一等獎:3000元/人,118人,比例為參評學生的3%。
(3)二等獎:2000元/人,197人,比例為參評學生的5%。
(4)三等獎:1000元/人,396人,比例為參評學生的10%。
3.社會獎助學金
(1)馮儀人助學金:5000元/人,3人,外語、法學、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各1人。
(2)馮柃助學金:5000元/人,3人,只面向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學生。
(3)梁國治優(yōu)秀貧困學生獎學金:500元/人,11人。
(4)方舟卓越女性獎學金:2000元/人,5人,只面向女性學系學生。
(5)新長城自強助學金:3000元/人,10人,持續(xù)資助2019級已獲助貧困生。
(6)菁菁助學金:5000元/人,4人,只面向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學生。
5. 退伍學生獎學金
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2000元/人;其他為1000元/人,只面向退伍復學在讀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6.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
(1)三好學生:按在校生的5%進行評選。
(2)優(yōu)秀學生干部:按學生干部人數的10%(不包含團干部)進行評選。
(3)先進班集體:按全校班級總數的10%進行評選。
二、評選范圍
1. 如無特殊說明,各獎項評選范圍為全日制普高本科二年級至四年級學生。
2. 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各類社會獎助學金。
三、評選辦法
1. 國家獎助學金、校級獎學金、退伍學生獎學金、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的評選辦法,根據《關于印發(fā)< 中華女子學院學生綜合測評條例>的通知》(校字[2014]3號)、《關于印發(fā)< 中華女子學院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修訂)>的通知》、《中華女子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定辦法》、《中華女子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辦法》、《中華女子學院國家助學金評定辦法》、《關于印發(fā)< 中華女子學院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的通知》(校字[2014]39號)、《關于印發(fā)< 中華女子學院退伍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的通知》(校字[2015]3號)等相關文件進行。
2. 社會獎助學金中馮柃助學金和馮儀人助學金,因評選條件中涉及成績要求,視同為獎學金類。社會獎助學金評選辦法參見附件1。
3.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和社會助學金等助學金不能同時獲得;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獎學金的同學,符合條件者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或社會助學金。
4.申請退伍學生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或國家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