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女子學院2011-2012學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令第29號,以下簡稱《辦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2012學年度高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教辦廳函[2012]67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根據中華女子學院2011-2012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執行情況編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以及信息公開工作存在問題與改進措施等五個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為保障師生員工、社會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我校信息,提高學校工作的透明度, 2011-2012年度我校根據《通知》要求,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成立工作機構,推動信息公開工作。
學校認真學習貫徹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關于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全面領導、協調和推動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包括審定信息公開工作規劃和有關制度,研究決定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監督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等。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學校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工會常務副主席兼任。
(二)建立規章制度,健全信息公開機制。
學校依據《辦法》和《通知》有關要求,研究制定了《中華女子學院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草稿)》,《實施辦法》明確了我校信息公開的指導思想、工作機構和職責、公開的范圍、公開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開申請程序及監督和保障等內容。
(三)豐富公開方式,拓寬信息公開渠道。
學校將校園網站作為對外信息公開的主窗口,開設了“信息公開”專欄,發布我校的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公開的內容以及依申請公開的辦理流程與方法的同時,還利用各類會議、校園廣播、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及時公開信息。
(四)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業務能力。
2012年11月8日,召開了信息員培訓會議,認真學習相關政策法規、推動措施等材料,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了布置,并就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和今后工作思路展開了討論。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我校按照《實施細則》,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公開學校信息。
(一)主動公開信息的數量
2012年,除其他的信息公開渠道,學校在“信息公開”欄目下主動公開信息有37項,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黨政工作3項,占8%;人事管理2項,占5%;財務工作1項,占3%;教學工作1項,占3%;學術科研1項,占3%;外事工作3項,占8%;學生工作15項,占41%;招生就業2項,占5%;后勤工作1項,占3%;資產管理2項,占5%;實驗室1項,占3%;圖書館1項,占3%;繼續教育4項,占11%。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一是通過校園網分別向校內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主動公開信息。二是召開教代會、學代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等有關會議公開學校信息。三以文件、通知、校內廣播、公告欄、電子屏幕、年鑒、會議紀要或簡報等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信息。
(三)主動公開信息的主要內容
1、學校文件、規章制度、統計數據等有關信息情況。包括近年來學校制定和發布的各類規范性文件、制度,學校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以及統計數據等信息。
2、關系教職工、學生利益和公眾關注的重要事項。主要有學校各學歷層次和各類學生招生政策、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等學校招生信息;學生評獎評優、學費減免、貸款、勤工助學的政策;有關人事工作信息;教師獲獎情況;圖書館藏書情況等。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
2011-2012學年度學校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
四、學校信息公開舉報情況
2011-2012學年度,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監督小組沒有收到相關投訴與舉報材料。
五、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措施
目前,我校信息公開工作剛剛起步,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2013年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建設和完善。
(一)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建設。認真學習貫徹上級部門關于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的相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
(二)加強信息人員隊伍建設。強化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提高各部門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信息人員隊伍建設,做好信息員培訓工作,提升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質量。
(三)加強信息平臺建設。目前校園網上的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工作還需繼續完善。學校計劃投入資金建設信息公開子網站,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