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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女子學院教材管理辦法 (校黨字 [2021] 27號)

作者:教務部 閱讀次數: 部門:教務部

中華女子學院教材管理辦法

校黨字[2021] 27號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進一步規范我校教材的規劃、編寫、審核選用監管工作,切實提高教材管理水平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教育部教材【2019】3號),對我校《本科課程教材選用管理辦法(修訂)》(校字【2017】8號)進行重新修訂并形成本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教材是指供學校學歷教育使用的教學用書,以及作為教材內容組成部分的教學輔助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視頻資源、圖冊、實驗實訓指導、習題集等)自編教材是指由我校教師團隊或教師個人擔任主編的教學用書教學輔助材料

第二條 教材必須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體現中國和中華民族風格,體現國家和民族基本價值觀,體現人類文化知識積累和創新成果。

第三條 教材必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扎根中國大地,站穩中國立場,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錯誤。

第四條 教材應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引導學生堅定“四個自信”,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擔當中華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第五條 教材應符合高等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符合我校人才培養方案、培養目標和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教材內容能反映學科知識體系的系統性、科學性和先進性。

第六條 學校黨委對教材工作負總責。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學校各級黨組織應當強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責任,把好教材選用的政治關。我校在黨委領導下,實行校、院(系、)兩級管理制,統籌教材的規劃、編寫、審核選用和監管工作。學校層面設立“教材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課程教材組人員及宣傳部、教務處、研究生處主要負責人組成,學校黨委書記任主任,分管教學的校領導任主任,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各院(系、部)的教學工作委員會/院(系、部)黨總支委員會為該層面的教材管理機構

第七條 校、院(系、部)兩級機構的職責是:

一、教材規劃。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對專業教材提出規劃建議,校級教材管理委員會根據學校發展制定自編教材規劃。

二、教材審核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要對自編教材的政治性、科學性、適用性和前沿性等進行審查。校級教材管理委員會主要從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方面進行,并對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審查中出現的爭議事項作出裁定。

三、教材選用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對選用教材的政治性、性、出版時間教材類型等進行審定并提交教務處(研究生處)備案。校級教材管理委員會重點進行政治把關并對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審定中出現的爭議事項作出裁定。

四、各院(系、部)黨總支委員會要對本部門教材的政治性進行審查把關。

第二章 教材的規劃

第八 教材的規劃是指我校以服務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為目標、以相關學科專業、課程教學標準為依據而作出自編教材建設計劃和安排學校依據學科專業發展需要,組織規劃、編寫體現學校優勢和專業特色的教材。

第九 教材管理委員會根據向各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征集的規劃建議,每五年做一次自編教材規劃,并納入學校五年教育發展規劃。各院(系、和研究生處依照學校自編教材規劃選題提交《教材選題申報表》及相關材料至教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學校教材管理委員會討論確定

第十條 自編教材在保障人才培養、彰顯自身特色、提升本校影響力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學校教學管理與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支持吸引校內外相關領域專參與自編教材編審工作,打造立場堅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學風優良的高素質專業化教材編審隊伍。

自編教材的編審人員憑借教材成果在科研成果統計、職務評聘等方面享受相應認定學校對體現我院辦學和育人特色的規劃內教材編寫項目予以優先培育經費支持貢獻突出者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章 教材的編寫

第十二 教材編寫是指我校教職員工服務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為目標、以相關學科專業、課程教學標準為依據而進行的教材創作、編輯工作教材的編寫除需符合本辦法第二至第五條規定外在內容結構上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理論聯系實際,反映相關學科教學和科研最新進展,反映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對人才培養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準確闡述學科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和學術體系。

二、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結構嚴謹、邏輯性強、體系完備,能反映教學內容的內在聯系、發展規律及學科專業特有的思維方式;體現科學性、創新性和學科特色,富有啟發性,有利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及創新潛能。

三、編排科學合理,符合學術規范。遵守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民族、地域、性別、職業、年齡歧視等內容,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

第十三 編寫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政治敏銳性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歷史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運用中國特色話語體系,能夠辨別并抵制各種錯誤政治觀點和思潮。

二、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形象和師德師風。

三、主編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熟悉高等教育教學實際,了解人才培養規律,學術功底扎實,有豐富的教學、科研經驗,在本學科有深入研究和較高造詣并取得了有一定影響的研究成果;了解教材編寫規范,文字表達能力強。新興學科、緊缺專業可適當放寬要求。

四、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從事并如期完成教材編寫工作。

第四章 教材的選用

第十 教材的選用是指我校、院(系、部)兩級管理機構對各學科專業教材進行的篩查、遴選和使用認定等相關工作。教材的選用除需符合本辦法第二至第五條規定外,還需遵循以下要求

一、嚴把政治關。確保無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錯誤。

嚴把質量哲學社會科學類相關課程須統一使用國家指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其他課程優先選用國家和教育部規劃教材、精品教材及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優秀教材。原則上選用近五年出版的教材。適宜教學。符合本校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要求,符合教學規律和認知規律,便于課堂教學,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

三、嚴把程序關。選用程序要公平公正嚴肅選用紀律和程序,嚴禁違規操作。教材選用要集體決策。同一門課程的任課教師要集體討論決定所教課程的教材;只有一名教師任教的課程任課教師向所在教研室提出備選教材和選用建議,由教研室組織商討,并報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審定原則上,同一院(系、部)開設的同一門課程應使用同一教材,教學改革試點課程除外。

第十五 對于涉及到國家主權、國家安全、海洋權益、社會安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內容或重大革命題材和重大歷史題材內容的教材,以及外文原版教材,各院(系、部)要本著科學審慎原則嚴格把關,統籌考慮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與科學性

電子教材在紙質教材要求基礎上,要注重設計水平高,人機交互性強,學習路徑可選,交互參數可設;教材界面設計簡明,重點突出,操作簡便;文字表達規范,字號、字體和色彩適合閱讀,用標準語音講解、配音和對白。

第十七 教材選用程序如下

一、課程主講教師推薦。開課前一學期,主講教師根據本辦法推薦教材,在教務系統中填寫教材的名稱、主編、出版社、出版時間、獲獎或規劃級別等信息。研究生教材按研究生處指定方式填報。

二、課程主講教師在規定時間內在教務系統中為任課班級指定教材。

三、各院(系、部)教秘導出本院系教材信息表,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教材的政治性、適用性、出版時間和教材類型等進行審定,審定過程和材料自行留檔,適宜的教材要及時更換,最終確定的教材信息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提交至教務處、研究生處備案。校級教材管理委員會重點進行政治把關,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審定中出現的爭議事項作出裁定

四、公示。教材選用結果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進入采購程序。

第十八 各院(系、部)每學期總結教材選用的實際效果。教材應隨著國家政策、法規和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的變化相應調整

第十九 選用教材一經確定,由教務處、研究生處在各院系教秘的配合下統一作出采購安排,完成教材征訂的通知和后續交接發放等工作。

第五章 教材的審核

第二十 教材的審核是指我校、院(系、部)兩級管理機構依據本辦法,本著“凡編必審”的原則,學校教材建設規劃內各學科專業自編教材進行的審查與核實工作

第二十一 教材審核實行編審分離、當事人回避制度,教材編寫人員不得參與自己編寫教材自編教材的審核程序如下

一、填表編寫者填寫《教材選題申報表》及相關材料提交給所在、部)。

二、初審各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對本部門教師提交的申報材料的政治性、科學性、適用性和前沿性等進行初審和匯總報教務處/研究生處備案。

三、復審。學校教材管理委員會從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方面各院(系、部)提交的初審材料進行復審,對相關爭議事項做出裁定,并形成書面意見,得出復審結果。復審結果分“通過”“重新送審”和“不予通過”三種。編寫者嚴格按照所申報的教材選題內容和要求完成后續工作否則學校教材管理委員會有權撤銷相關選題。

第六章 教材的監管

二十 學校進一步強化黨委對教材工作的責任健全教材建設支持保障機制,完善教材質量監控機制建設和教材質量評價制度建設。學校教材管理委員會和院(系、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兩級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教材工作的監管力度,及時研究和解決出現的問題。以科技進步和學科發展為驅動,推進教材建設創新發展

第二十 教材編寫實行主編負責制。主編主持編寫工作并負責統稿,對教材總體質量負責,參編人員對所編寫內容負責。作者獨立編寫的教材,由編寫者對教材質量負全責。

二十 所出版的教材須及時修訂,根據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科學技術最新突破、學術研究最新進展等充實新內容。建立教材周期修訂制度,原則上按人才培養方案周期修訂。及時淘汰內容陳舊、缺乏特色或難以修訂的教材。

第二十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須停止使用,視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影響,責令相關責任和責任部門停止違規行為,并按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教材內容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存在問題。

二、教材內容出現嚴重科學性錯誤。

三、教材所含鏈接內容存在問題,產生嚴重后果。

四、盜版盜印教材。

五、違規編寫出版國家統編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礎必修課程教材。

六、用不正當手段嚴重影響教材審核、選用工作。

七、未按規定程序選用,選用未經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國家規劃教材標識,或使用可能誤導校教材選用的相似標識及表述,如標注主體或范圍不明確的“規劃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樣,或擅自標注“全國”“國家”等字樣。

九、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七章

第二十 本辦法由教務處、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原《中華女子學院本科課程教材選用管理辦法(修訂)》(校字【2017】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