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質字 [2019]4號
各二級學院(系、部)、處、室、中心: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2019年監測數據填報工作的通知》(國教督辦函 [2019] 36號)要求,為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質量監測數據采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高等教育質量檢測國家數據平臺數據填報指南(2019)》(附件1)為基本依據,準確、高效完成學校2019年高等教育質量監測數據采集和填報工作。
二、任務分解
本次數據填報工作由質量監控處組織,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分頭負責,各教學單位協助配合,按照“自下而上,歸口負責,上下結合,責任自負”的方式進行。
各部門數據采集與填報任務分解詳見《采集任務分解表》(附件2)
三、進度安排
1.數據采集準備與收集階段(10月16日至10月23日)
各責任部門按任務分解表,根據指南要求和數據采集模板(附件3),確定采集與填報數據的思路和方法,制定相應的數據收集表格,發布相關通知,明確協助部門應收集的基礎數據及完成時間。
各責任部門和協助部門全面、完整地收集數據,對數據進行整理、匯總、統計,并按照規范格式填寫數據表。
2.數據填報與審核階段(10月24日至11月11日)
基礎數據表中的數據要作為數據字典被其他表格數據關聯調用,需要在該階段優先錄入系統中,并確保數據準確之后不再修改。
(1)基礎數據填報與審核時間
“表1-3學校相關黨政單位”和“表1-4學校教學科研單位” 10月24日之前完成。
“表1-5-1專業基本情況”、“表1-5-2專業大類情況表”10月25日完成。
“表1-6-1教職工基本信息”、“表1-6-3外聘教師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況”、“表1-8-1本科實驗場所”于10月26日至10月29日完成。
(2)其余數據填報與審核時間
其余數據表10月30日至11月11日完成。
3.數據審定與上報階段(11月12日至11月20日)
學校審定數據,并在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數據確認提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本科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采集工作是國家高等教育質量監測重要工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學校的統一安排和部署,高質量完成數據采集任務。
2.精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要做好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嚴把審核關。各責任部門要安排專門工作人員進行數據采集和填報,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需要協助部門采集的數據項,由協助部門按照責任部門的要求提交相關數據。各部門須對本部門所提交、填報數據的規范性、準確性負責,因數據填報錯誤而造成的后果,由相應的數據提交、填報部門承擔。
五、注意事項
1. 2019年數據填報以《高等教育質量檢測國家數據平臺數據填報指南(2019)》(附件1)內涵為準,相對去年版本部分表格、指標內涵和要求有改變,有改變的部分已在指南中用黃色底紋標注,請認真學習新版指南,確保按新內涵及要求采集并填報數據。
2. 所有數據的填報及審核均在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http://udb.heec.edu.cn/)中完成,各責任部門負責人和數據填報人的用戶名、密碼與去年所使用的相同(如人員變動,請聯系電話010-84659652獲取用戶名和密碼)。
附件:
1.高等教育質量檢測國家數據平臺數據填報指南(2019)
2.采集任務分解表(2019)
3.采集模版(2019)
質量監控處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