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部):
為了規范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加強學風建設,加強期末考試巡視工作,現將本學期巡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二級院、系(部)自行組織巡考
本學期教務處暫不安排院系部領導統一巡考,由各二級學院、系(部)領導自行對本部門考試進行巡視,了解考試情況。同時,教務處、質量監控處和督導組也會按照慣例對全校考試情況進行巡視。
二、 巡考工作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
1.巡查內容包括監考期間教師履職情況、學生考試情況、考場秩序和紀律等。
2.巡考人員應佩戴巡考牌巡考,填寫《巡考記錄表》,并在考試結束后上交至教務處教務科。
3.根據考試巡查情況,提出加強改進考試管理的建議和意見。
教務處 質量監控處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